石家庄律师,石家庄劳动律师,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,石家庄离婚律师,石家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,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,石家庄专业律师
  劳动争议    婚姻家庭   损害赔偿   刑事案件    知识产权   公司事务
石家庄律师王现辉
  高级搜索 >>>
 
手 机:138 3118 0212
电 话:0311-83059809
邮 箱:lawyerwxh@163.com
地 址: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
    金城商务楼312室
邮 编:050081

-  咨询列表 -  我要咨询 -

  搜索问题
咨询问题:该责任认定合理吗
该问题由 许傲雪 咨询于:2008-8-29 9:29:00 阅读: 次 【大字】 【小字】 〖返回
08年08月04日14时20分,我驾驶轿车从单位门口自东向南左转弯,车头刚进入非机动车道,向南看见一辆二轮摩托车也在非机动车道自南向北高速驶来,距离我车15米远,我立即停车避让,并大声喝止,对方看见我车并刹车8米但随后又松刹车约2米撞在我车头并将我车头向北撞移一尺远,我立即拨打110和120,双方证件齐全并都买了交通强制保险,酒精检测结果对方107mg/100ml(80mg/100ml以上为醉酒驾驶)我方未检测出酒精,但我方无人员伤害只车辆受损,对方右小腿骨折脚踝骨折。公安机关交通认定同等责任,对此我有如下异议:1)转弯时为确保他人安全我在看到来车后停止转弯,并在非机动车道避让,且仅是车头驶入了非机动车道,算不算在路口避让?2)对方驾驶机动车如果行驶在机动车道,即使醉酒也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,算不算对方过错在先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?3)对方醉酒驾驶仅罚款400元是否合理?能否认为是公安机关的偏袒?4)我是否可以申请上级机关重新进行事故认定?



王律师回复:


具体的责任认定,需结合现场交警部门取得的材料来综合分析,如果你对该责任认定书不服,要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。

上一篇: 我该如何维权
下一篇:无。



 正定网 -  律师维权网 -  中国律师人才网 -  河北劳动律师网 - 更多友情链接>>>
网站地图 - 网站动态 - 经典案例 - 常用法规 - 法律图库 - 事务所介绍 - 诉讼费计算 - 站内搜索 - 法规查询 - 友情链接
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咨询
声明:网站使用图片、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,用于非商业目的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告之,我们将立即撤换
网站设计、版面风格及原创图片、文章 王现辉律师工作网站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!
王现辉律师工作网站 版权所有 冀ICP备0700517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