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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父亲今年65岁,在我们村一人开得工厂上班(冀州市东风福利化工有限公司),于2008-6-2晚11:30左右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,交通事故认定,肇事司机负全责,我父亲无任何责任,并给予了一定的赔偿。父亲被工厂录用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只是口头协议,工厂也没有给上任何保险,我们要求厂长赔偿,厂长不陪,我们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,劳动部门不予受理,原因是年龄超过了60岁,让我们自行协商解决。我家中还有66岁的老母亲,我们该如何向厂长要求赔偿?具体的赔偿方法是什么?工厂应该赔偿多少钱?
参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的规定。